机械加工设备市场准入情况
2.1 机械加工设备市场准入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2.1.1 市场准入的概念
市场准入这个词来自于WTO(世界贸易组织),随着我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项工作的深入,各具名目的市场准入的法规及“门槛”也应运而生,而制定和推行市场准入的各项制度,可以在应对“入世”及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综合分析市场准入在WTO一系列文件中的表述及含义,可以给它如下定义:WTO成员国,就他国进入本国的货物贸易或(商业)服务贸易市场中的某一个或多个领域,设立必要的许可条件及限制措施并做出承诺,经与其他成员国磋商,达成共识,同时签订了协议。这些相互协商一致,并共同承诺信守的准则,就是市场准入法则。由于市场准入法则是在WTO规定的国民待遇的公平原则下制定的,尽管它的初衷是为了对外国企业的进入设置许可限制,即壁垒,但这些壁垒也一视同仁地对待国内企业。
在我国,市场准入的概念涵盖范围越来越广:在国家工商局编写的《WTO与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与务实》中,市场准入所针对的是拟注册登记的外资企业的资格;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印的《企业市场准入常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新编》中,市场准入的对象则囊括了应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所有中外企业;在中国计量出版社出版的《产品市场准入指南》中,则直接把市场准入的对象界定为产品了。
通过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国家就可以以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以及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限制进口产品的种类和数量。
2.1.2 国外关于机械加工设备的市场准入法规
1.欧盟关于机械加工设备的市场准入要求
根据欧盟指令,机械产品进入欧洲市场必须遵循指令中规定的涉及人体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基本要求。同时欧盟指令中还根据产品可能存在的危险程度采取不同的合格评定模式(根据全球方法的评定模式,所有的欧盟指令通常都会给制造商提供几种合格评定程序的模式,制造商可根据自身和产品的情况采取最合适的模式,一般情况欧盟指令的合格评定模式可分为八种基本模式,如表2.1所示),并且大多数的指令还规定凡是符合欧盟指令要求的机械产品必须加贴CE标志才能进入欧洲市场流通。
表2.1 欧盟指令的合格评定程序所采用的八种基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