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政策和贸易顺差情况

  行业动态     |      2021-03-31 10:48:43
目前,我国机床行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一方面,国家出台了专项支持鼓励进口先进设备和技术的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及其功能部件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另一方面,国家自2008年5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机床将执行新的不予免税目录,且免税程序更加严格,一些中低档产品将不再享受免税政策,这为国内机床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市场空间。
1.3 我国机械加工设备进出口相关政策简介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进出口贸易发布了一系列政策,目的是改善和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增加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整顿出口秩序,实现出口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同时为减少国际贸易顺差,促进产业升级,发布了鼓励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政策。其中有关机床工具进出口现行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产品退税,是指退还在国内已征收的间接税(主要是增值税),目的是使出口的货物以不含国内间接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货物重复征收国内税,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这种做法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体现了世贸组织关于非歧视原则和公平贸易原则,并已形成国际通行惯例。因此,这不是个别国家采取的优惠政策,更不是补贴。
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协商后,发布了《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实行。这次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
目前我国机床工具行业出口退税率为以下额度。
(1)金属加工机床(除刨床、插床、拉床、锯床或切断机外)为11%外,其他机床和数控装置、铸造机械都是17%。
(2)非金属加工机床为13%。
(3)金属和非金属加工机床零件、附件、工件夹具、分度头、量具都是13%。
(4)磨料磨具、锻压或冲压工具、铣削、车削、镗孔、铰孔、钻孔、攻丝等工具,可互换工具和带锯片以及机床铸件都是5%。
今后我国政府将根据我国产业政策、进出口贸易政策和贸易顺差情况,适时调整出口退税率。